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43号令)具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完善辅导员工作的评估制度,开展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辅导员工作绩效考核,科学评价辅导员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根据《无锡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试行)》(锡职院委〔2018〕2号)、《无锡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条例》,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专职辅导员。兼职辅导员的考核可参照此细则进行。
二、组织实施
辅导员考核工作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学生工作处会同有人事处和各院系共同组织实施。学校成立辅导员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项考核工作。考核工作以年度为单位,一般在11-12月份进行。
辅导员考核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院系考核与学生工作处考核相结合、学生满意度测评与教师评学相结合、考核结果与任用待遇等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效的标准,体现客观性、公正性、民主性、公开性和全面性。
三、考核内容及程序
辅导员工作考核由院系考核和学生工作处考核两部分组成,总分100分,其中院系考核占60%,学生工作处考核占40%。院系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职业素养、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组织建设、学生事务管理、维护校园稳定等方面;学生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项工作绩效、学风建设、科研工作、课程教学、获奖情况、参加培训及校级层面工作等方面。
1.院系考核
各院系党总支负责本院系辅导员的考核工作。通过辅导员自评、学生满意度测评、辅导员工作评议等环节,汇总辅导员考核总分并上报学生工作处。具体考核内容见《无锡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考核自评表》、《无锡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考核指标体系(院系用表)》、《无锡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考核学生满意度测评》。
2.学生工作处考核
学生工作处根据辅导员专项工作开展情况、教师评学情况、课程教学开展情况以及科研等方面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内容见《无锡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考核指标体系(学生工作处用表)》
3.学校辅导员考核领导小组审核
学生工作处负责核算辅导员考核的最终得分,对辅导员的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并将汇总结果报学校辅导员考核领导小组审核。
四、考核结果及使用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30%。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辅导员考核“不合格”
(1)考核分值在60分以下;
(2)在事关政治原则、政治立场等方面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者;
(3)因个人工作不力造成班级学生发生重大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者;
(4)在重大事件中不能及时上报且不及时到场处理者;
(5)因个人不能很好履行岗位职责导致班级管理混乱甚至失控者;
(6)其它严重违反工作制度者。
3.考核结果与辅导员的职务聘任、职称晋升、岗位晋级、评优评先、学历提升、进修培训等挂钩。
(1)拟晋升副科级的辅导员,任职期间每年考核结果需为“合格”及以上;拟晋升正科级的辅导员,任职期间每年考核结果需为“合格”及以上,并且至少获得二次考核结果为“优秀”。任职期间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辅导员,当年不得晋升晋级。
(2)拟晋升讲师职称的辅导员,任职期间每年考核结果需为合格及以上;拟晋升副教授、教授职称的辅导员,任职期间每年考核结果需为合格及以上,并且至少获得二次考核结果为“优秀”;任职期间考核结果出现不合格的辅导员,暂缓职称晋升。
(3)学校优先推荐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辅导员参加与学生工作相关的各类评优评先和学历提升、进修培训等。参加学校“优秀辅导员”评审的需在前三年辅导员考核中至少获得一次考核结果为“优秀”。
(4)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辅导员,责令限期改正;对于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辅导员,调离辅导员岗位。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除解除其聘任合同外,按学校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其他
1.各院系根据本细则,制定专职辅导员院系考核相关的工作方案并报学生工作处备案。兼职辅导员的考核由各院系负责,并将考核结果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2.辅导员考核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征求意见。经公示无异议的,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报校人事处备案。
3.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辅导员可以向考核小组申诉。考核小组根据申诉情况进行重新审核,并最终确定考核等级。
4.此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各院系可根据此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5.此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附件1: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考核自评表
(年度)
所在学院(盖章):填表日期:年月日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行政职级
专业技术
职务
带生量
工作情况(1000字左右)
工作典型案例(2个)及个人和所负责学生集体获奖情况
参加培训及开展科研情况(200字左右)
附件2: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考核指标体系(院系用表)
一级
指标
二级
基本观测点
得分
情况
一、
职业素质
政治素质
努力学习政治理论,不断提高政治素质,言行上能自觉与学校党委决策精神保持一致,具有良好的政治鉴别力。
道德素质
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富有人格魅力;爱岗敬业,以身作则,诚实守信;公道正派,具有奉献精神;热爱学生,努力成为学生的知心朋友和人生导师。
业务素质
主动学习和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理论与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和水平,注重工作研究。
制度建设
制定较为规范完善的年级或班级规章制度、专项工作办事流程和工作规范并遵照执行。
团队协作
具有较强团队意识,注重与其他学生工作者的沟通与协作,推动院系学生工作的整体发展与队伍凝聚力的提升。
二、
思想政治教育
日常思想政治教育
关注学生学习和生活,开展形式多样的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深入学生实际,经常开展谈心活动,每学期每个班级谈心谈话的学生数不少于5人;经常与学生家长及任课教师保持联系,了解的学生思想动态。
网络思想政治教育
利用QQ、微信、微博等新兴方式与学生沟通、交流。掌握网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主动权,灵活利用网络等新技术手段。
专题教育
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组织开展新生入学教育、国防教育、诚信教育、毕业生教育等各种专题教育;积极主持或参与各类教育教学工作。
学风建设
重视学风建设,经常深入教学楼,积极开展班级优良学风创建活动;开展考风考纪教育,所带班集体考风考纪良好;注重学生创新能力培养,配合或指导班主任、学业导师开展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和学业指导工作。
三、
学生组织建设
党团组织建设
做好学生党建工作,指导学生党支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发展学生党员,做好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做好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导团组织开展校园文化、志愿者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活动。
集体建设
班级建设有目标、有计划,每学期至少召开三次有特色的主题班会;注重对学生骨干的培养,经常召开学生干部会议,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所带年级或学生个人获各类奖项及荣誉称号较多。
生活园区建设
深入学生宿舍,开展宿舍文明、卫生、安全等方面的教育活动;积极推进生活园区文化建设,将育人工作融入到学生生活园区的管理与服务之中。
四、
学生事务管理
帮困育人工作
熟悉并及时传达政府和学校的帮困政策。国家助学贷款等各项帮困措施落实到位;对困难学生的认定做到真实、细致、无遗漏;准确掌握困难学生的家庭经济基本情况和变化情况,关心经济困难学生的身心健康;重视帮困育人工作,积极开展感恩、诚信、自强等教育活动。
职业规划教育
根据不同年级学生需求和特点开展职业发展教育,指导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毕业班辅导员及时传达各项就业政策、提供就业信息、开展就业指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和择业观。
心理健康指导
掌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常识,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及生命教育;配合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心理辅导员做好大学生的个体咨询及团体辅导,及时做好学生的转介工作。
学生奖励和惩处工作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学生综合考评、奖学金评定、各级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推荐审核等工作;申报材料准确无误、上报及时,先进推荐投诉率低;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做好学籍管理及违纪学生的处理工作,依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五、维护校园稳定
日常安全稳定工作
经常开展安全与稳定教育;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及时有效地化解和处置涉及学生的有关矛盾和问题;熟悉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相关规定。
校园危机事件处理
熟悉学校应对和处置各类危机事件的预案;学生发生突发事件及时到位并妥善处理;对敏感时期的学生安全与稳定工作能预先防范;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疏导工作。
六、
其他
特色工作
能结合学生工作的特点,积极整合资源,形成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和可推广性的特色工作项目和机制。
临时性工作
能主动服从院系安排,较好地完成各项临时性工作。
附件3: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考核学生满意度测评表
序号
分值
1
为人师表,言行得体,公道正派,乐于奉献。
10分
2
热爱学生,工作投入,经常与学生交流,讲究工作艺术。
3
年级管理规范,制度完善,奖惩分明,凝聚力强。
4
每学期召开年级大会或班会,开展考风考纪教育和诚信教育。
5
按照程序,公平、公开开展“推优”和发展党员工作。
6
公平、公开开展综合考评、奖学金评定、先进评选等工作。
7
经常开展课堂纪律、宿舍卫生等检查,按规定处理违纪学生。
8
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开展规范。掌握特殊群体(经济或学业困难、有心理困惑学生)情况,采取帮扶措施得当。
9
开展职业发展教育,指导学生开展职业生涯规划。
10
经常开展安全文明教育,及时有效地化解和处置涉及学生的有关矛盾和问题。
你对本年级辅导员开展工作有哪些建议和意见?(可自愿回答,不计分数)
辅导员考核工作的有关说明
1.部门考核由各院系党总支负责,考核总分60分。其中辅导员评议占50分,学生满意度测评占10分。
2.辅导员自评由辅导员本人对年度的工作做出全面的总结,认真开展自我评议。自评的考核内容主要由《无锡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条例》中辅导员的工作内容组成,辅导员需对自己的工作从宏观上进行定性评价,并填写《无锡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考核自评表》(附件1)
3.辅导员评议是依据辅导员的工作要求和工作职责,院系党总支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对本院系辅导员的工作评议,并填写《无锡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考核指标体系(院系用表)》(附件2)。辅导员评议重在考察辅导员开展具体工作时的表现。
4.学生满意度测评以辅导员带班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填写《无锡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考核学生满意度测评》(附件3),参与测评的学生班级应不少于辅导员所带每个班级学生数的三分之一。学生满意度测评重在考察辅导员深入学生当中和指导学生成长成才的工作情况。
5.各院系可根据工作实际制定细化的考核标准,经院系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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